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游戏如何成为学前教育的重要载体?

学前教育中游戏的产生并非偶然现象,而是儿童身心发展规律、社会文化需求和教育理念演进共同作用的结果,从原始社会的生存模拟到现代幼儿园的自主探索,游戏的形态与内涵虽历经变迁,但其作为儿童基本活动和主要学习方式的本质始终未变,深入探究游戏在学前教育领域的产生逻辑,需从儿童发展、教育实践和文化传承三个维度展开,理解这一过程中自然性与社会性的交织、本能与经验的融合。

游戏如何成为学前教育的重要载体?-图1
(图片来源网络,侵删)

从儿童发展的内在需求看,游戏是生物本能与环境互动的产物,19世纪德国教育家福禄贝尔在《人的教育》中提出,儿童的本能冲动中包含着活动的欲望,这种欲望通过游戏得以释放和满足,现代发展心理学研究表明,3-6岁儿童处于感知运动阶段向具体运算阶段过渡的关键期,他们通过感官探索和身体动作来认识世界,而游戏恰好提供了这种“做中学”的理想情境,幼儿在“过家家”游戏中模仿成人做饭、照顾婴儿,看似简单的重复性动作,实则是将日常生活中观察到的经验进行内化和重组,这种象征性游戏(symbolic play)成为儿童发展认知能力、社会情感和语言表达的重要载体,皮亚杰的认知发展理论进一步指出,游戏是儿童同化顺应平衡机制的体现,当儿童无法立即理解新事物时,会通过游戏将其纳入已有认知图式,这种“同化高于顺应”的活动状态,为认知发展提供了安全而灵活的空间。

从教育实践的历史演进看,游戏的产生源于对儿童教育方式的反思与革新,在漫长的古代社会,学前教育长期以“保育”为主,游戏被视为“玩耍”而非教育手段,直到18世纪,卢梭在《爱弥儿》中提出“自然教育”理念,强调应尊重儿童的天性,通过游戏和体验学习知识,这一思想为福禄贝尔创立世界上第一所幼儿园奠定了基础,他设计的“恩物”(gifts)游戏材料,如球体、立方体等几何体,通过儿童的拼搭和操作,在游戏中渗透数学、几何等初步概念,开创了“游戏即教育”的实践范式,20世纪初,蒙台梭利教育法进一步将游戏与“有准备的环境”相结合,通过感官教具(如粉红塔、棕色梯)的操作游戏,让儿童在自主探索中发展专注力和秩序感,这些教育实践表明,游戏的产生并非简单的儿童自发性活动,而是教育者基于对儿童发展规律的深刻理解,有目的、有计划地创设教育环境的结果,游戏由此成为学前教育课程的核心组成部分。

从社会文化传承的功能看,游戏是维系群体经验与代际记忆的重要媒介,在原始部落中,儿童通过追逐游戏、狩猎模拟等群体游戏,学习生存技能和部落规范;农耕社会中,“跳房子”“滚铁环”等传统游戏,不仅锻炼了儿童的身体协调能力,还蕴含着对劳动场景和生活智慧的模仿,现代社会,尽管科技发展带来了新型游戏形式(如电子游戏),但传统游戏的文化传承功能依然重要,学前教育机构通过组织民间游戏节、传统体育游戏等活动,让儿童在“老鹰捉小鸡”“丢手绢”等游戏中感受集体合作的乐趣,同时潜移默化地接受文化熏陶,这种文化维度的游戏产生逻辑,揭示了游戏不仅是个体发展的需要,更是社会延续和创新的纽带,它将历史经验转化为儿童可体验、可参与的活动形式,实现文化的“活态传承”。

游戏的产生在学前教育中还体现为教育理念与儿童权利的觉醒,1989年《儿童权利公约》明确指出,儿童有权享有休息和闲暇,从事与儿童年龄相宜的游戏和娱乐活动,这一国际公约的签署,标志着游戏从教育手段上升为儿童的基本权利,我国《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(试行)》也明确提出,“幼儿园以游戏为基本活动”,强调游戏在促进幼儿全面发展中的不可替代性,这种理念上的转变,促使教育者重新审视游戏的价值:游戏不仅是“寓教于乐”的工具,更是儿童表达自我、实现自主性的重要途径,在自主游戏中,儿童可以自由选择玩伴、材料和游戏方式,这种自主性体验有助于培养他们的决策能力、责任感和创造性,这些都是传统灌输式教育难以达成的目标。

游戏如何成为学前教育的重要载体?-图2
(图片来源网络,侵删)

从游戏形式的发展看,其产生呈现出从无结构到有结构、从单一到多元的演变趋势,婴幼儿期的游戏多为功能性游戏(如反复摇晃、敲击物体),以感官探索为主;随着年龄增长,象征性游戏、规则游戏逐渐成为主流,学前教育机构根据不同年龄段儿童的特点,提供差异化的游戏支持:小班以角色扮演区、建构区等低结构游戏为主,满足幼儿的模仿需求;大班则增加棋类、体育竞赛等规则游戏,培养幼儿的规则意识和合作能力,这种基于发展规律的游戏设计,体现了学前教育中对游戏科学性的追求,使游戏真正成为“适宜性”的教育活动。

游戏的产生还受到家庭、社区等多重环境因素的影响,现代家庭中,父母对游戏价值的认知直接影响儿童的游戏质量;社区的游戏设施、文化氛围等也为儿童提供了广阔的游戏空间,学前教育机构通过家园共育、社区联动等方式,构建“游戏共同体”,例如邀请家长参与亲子游戏设计、利用社区资源开展自然游戏等,这些举措拓展了游戏的边界,使游戏成为连接家庭、幼儿园和社会的纽带。

学前教育中游戏的产生是儿童发展本能、教育实践智慧、社会文化传承和儿童权利保障共同作用的结果,它既是儿童天性的自然流露,也是教育理念不断革新的产物;既是个体成长的重要途径,也是文化传承的载体,在当代学前教育中,深刻理解游戏产生的多元逻辑,有助于教育者更好地创设游戏环境、支持儿童在游戏中学习与发展,真正实现“以游戏为基本活动”的教育理念,让游戏成为照亮儿童成长之路的温暖光芒。

相关问答FAQs

游戏如何成为学前教育的重要载体?-图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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Q1:为什么说游戏是学前儿童的基本活动?
A:游戏是学前儿童的基本活动,首先是由其身心发展特点决定的,3-6岁儿童注意力持续时间短,思维以具体形象为主,他们通过感官和动作认识世界,而游戏恰好满足了这种“做中学”的需求,游戏涵盖了儿童发展的所有领域:在建构游戏中发展空间认知和精细动作,在角色游戏中提升语言表达和社会交往能力,在规则游戏中培养责任感和抗挫折能力,从儿童权利角度看,游戏是儿童的天性和权利,《儿童权利公约》明确保障儿童游戏的权利,因此游戏不仅是教育手段,更是儿童成长不可或缺的基本需求。

Q2:学前教育中如何平衡游戏与教学的关系?
A:学前教育中平衡游戏与教学的关系,关键在于把握“游戏化教学”和“教学游戏化”的度,要将教育目标自然融入游戏中,例如在“超市购物”角色游戏中渗透数学计算(货币使用)、社会交往(买卖沟通)等教学内容,实现“玩中学”;要避免将游戏过度“教学化”,即用成人的目标完全控制游戏过程,剥夺儿童的自主性,教育者应成为游戏的观察者、支持者和引导者,通过创设适宜的游戏环境、提供开放性材料、适时介入提问等方式,在尊重儿童游戏自主性的基础上,促进其经验提升和能力发展,当幼儿在建构游戏中遇到困难时,教师可通过提问“怎样让塔更稳固?”引导其思考,而非直接告知答案,从而实现游戏与教学的有机融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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