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扫黑除恶工作如何深化研究议定?

研究议定扫黑除恶工作是一项系统性、全局性的重要任务,旨在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决策部署,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及其“保护伞”,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,维护社会公平正义,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,以下从工作目标、重点任务、实施步骤、保障措施等方面进行详细阐述。

扫黑除恶工作如何深化研究议定?-图1
(图片来源网络,侵删)

明确工作目标,强化政治引领

扫黑除恶工作的核心目标是坚持“有黑扫黑、有恶除恶、有乱治乱”,通过持续高压打击和综合治理,实现“五个不发生”:不发生影响恶劣的黑恶势力犯罪案件,不发生黑恶势力“保护伞”漏网问题,不发生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重点行业领域,不发生因黑恶势力问题引发的重大群体性事件,不发生因工作不力导致黑恶势力死灰复然的现象,要健全常态化工作机制,提升基层治理能力,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,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。

聚焦重点任务,精准打击整治

  1. 深化线索排查
    建立多渠道、多层次的线索收集体系,畅通举报平台(如12337智能化举报平台),落实线索核查“责任制+清单制”,确保线索“件件有回音、事事有着落”,重点排查建筑工程、交通运输、市场流通、金融放贷、娱乐场所等重点行业领域,以及农村地区“村霸”、宗族恶势力等问题线索。

  2. 突出精准打击
    依法严厉打击威胁政治安全、把持基层政权、利用家族势力横行乡里、煽动村民闹事、强揽工程、非法高利放贷、组织卖淫赌博等黑恶势力犯罪,坚持“打伞破网”与“打财断血”同步推进,彻底摧毁黑恶势力的经济基础和关系网络,对黑恶势力犯罪案件,坚持“快侦、快诉、快判”,依法从严从惩处。

  3. 强化行业治理
    针对黑恶势力易滋生的行业领域,落实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,开展专项整治行动,在工程建设领域整治围标串标、强揽工程等行为;在金融领域打击“套路贷”“校园贷”等非法活动;在乡村地区加强基层组织建设,严防黑恶势力侵蚀基层政权。

    扫黑除恶工作如何深化研究议定?-图2
    (图片来源网络,侵删)
  4. 加强源头防控
    完善基层治理体系,推动扫黑除恶与基层党建、法治建设、精神文明建设相结合,加强村(社区)“两委”班子建设,对存在黑恶势力问题的基层组织坚决进行整顿,加强法治宣传教育,提高群众对黑恶势力的辨别能力和抵制意识,营造“扫黑除恶、人人参与”的良好氛围。

规范实施步骤,确保工作实效

  1. 动员部署阶段
    成立扫黑除恶工作领导小组,制定实施方案,明确责任分工,召开动员大会,统一思想认识,部署工作任务,通过媒体宣传、政策解读等方式,营造浓厚的工作氛围。

  2. 集中攻坚阶段
    全面开展线索排查和案件侦办,对重点案件实行“一案一专班”机制,集中力量突破,同步推进行业治理和源头防控,针对突出问题制定整改措施,限期整改到位。

  3. 总结提升阶段
    对扫黑除恶工作进行总结评估,提炼经验做法,查找问题不足,健全常态化工作机制,如线索移交、联合执法、考核评价等制度,推动扫黑除恶工作常态化、长效化开展。

    扫黑除恶工作如何深化研究议定?-图3
    (图片来源网络,侵删)

强化保障措施,压实工作责任

  1. 加强组织领导
    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,主要领导亲自抓、负总责,相关部门各司其职、密切配合,形成“党委领导、政府负责、社会协同、公众参与”的工作格局。

  2. 完善制度保障
    制定扫黑除恶工作考核办法,将扫黑除恶成效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和平安建设评价体系,建立健全举报人保护、线索奖励、案件督办等制度,为工作开展提供有力支撑。

  3. 加大经费保障
    将扫黑除恶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,保障案件侦办、宣传培训、基层治理等工作的资金需求,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。

扫黑除恶工作重点任务及责任分工表

任务类别 责任单位
线索排查 多渠道收集线索,落实核查责任 公安机关、纪委监委、行业主管部门
案件侦办 依法严打黑恶势力犯罪,同步“打伞破网”“打财断血” 公安机关、检察院、法院
行业治理 开展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,堵塞监管漏洞 发改、住建、金融、市场监管等部门
基层建设 整顿软弱涣散基层组织,加强村(社区)“两委”班子建设 组织部门、民政部门
宣传教育 开展法治宣传,提高群众参与意识,营造舆论氛围 宣传部门、司法行政部门

相关问答FAQs

Q1:扫黑除恶与“打黑除恶”有何区别?
A:“扫黑除恶”与“打黑除恶”虽一字之差,但内涵和外延有显著区别。“打黑除恶”主要是集中打击社会危害性大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,而“扫黑除恶”则更强调常态化、全面化,不仅打击黑社会性质组织,还包括恶势力犯罪集团、恶势力团伙,以及“村霸”“市霸”等基层黑恶势力,同时注重源头治理和行业整治,旨在铲除黑恶势力滋生的土壤,实现长效常治。

Q2:群众发现涉黑涉恶线索后,应如何举报?
A:群众可通过多种渠道举报涉黑涉恶线索:一是拨打全国扫黑除恶举报电话12337;二是通过当地公安机关、纪委监委设立的举报信箱、举报电话或举报邮箱举报;三是登录“中国长安网”“中央政法委长安剑”等网络平台在线举报;四是直接向当地派出所、社区居委会反映,举报时需提供具体线索(如时间、地点、人物、事件等),并留下联系方式,相关部门将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,对查证属实的线索给予奖励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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