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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育改造如何筑牢监管安全防线?

论新时代背景下教育改造与监管安全的辩证统一与实践路径

** 监管安全是监狱工作的生命线,是教育改造工作的前提和基础;而教育改造则是提升监管安全水平、实现监狱根本任务的治本之策,二者相互依存、相互促进,共同构成了现代监狱工作的核心,本文旨在深入剖析教育改造与监管安全之间的内在逻辑关系,探讨当前实践中面临的挑战,并提出构建二者良性互动、协同发展的实践路径,以期推动监狱工作高质量发展,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贡献力量。

教育改造如何筑牢监管安全防线?-图1
(图片来源网络,侵删)

教育改造;监管安全;辩证关系;监狱工作;再社会化


监狱作为国家刑罚执行机关,肩负着惩罚与改造罪犯、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使命,在这一使命中,“监管安全”与“教育改造”是两大核心支柱,长期以来,在实践中存在一种将二者割裂甚至对立的倾向:或过分强调监管的“严”,以高压态势维持表面稳定,却忽视了罪犯的内在需求;或过度追求改造的“宽”,忽视了监管安全的基本底线,监管安全是“标”,教育改造是“本”,只有深刻理解二者的辩证统一关系,才能实现监狱工作的长治久安和罪犯的成功回归社会。

教育改造与监管安全的内在逻辑关系

教育改造与监管安全并非孤立存在,而是一个相辅相成、互为因果的有机整体。

(一)监管安全是教育改造的前提和保障

教育改造如何筑牢监管安全防线?-图2
(图片来源网络,侵删)
  1. 提供稳定的环境基础: 监管安全意味着监狱内部秩序井然,各项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,这种稳定、可控的环境,是开展教育改造工作的基本前提,没有安全,任何教育活动都可能被中断,罪犯的注意力会被恐惧、焦虑等负面情绪占据,改造效果无从谈起。
  2. 建立改造的权威与信任: 严格、公正的监管能够树立监狱管理者的权威,让罪犯认识到法律的严肃性,在此基础上,管理者才能以威信为依托,开展思想、文化、技术等教育活动,引导罪犯认罪悔罪,从而建立起初步的信任关系,为深度改造奠定基础。
  3. 保障改造资源的有效投入: 安全的监管环境意味着监狱可以将更多的人力、物力、财力投入到教育改造项目中,如职业技能培训、心理矫治、文化课程等,反之,若安全问题频发,大量资源将被用于应急处置和维稳,挤占改造资源。

(二)教育改造是监管安全的治本之策和深层动力

  1. 从“要我安全”到“我要安全”的转变: 传统的监管安全主要依靠外部强制力,是一种“要我安全”的被动模式,而有效的教育改造能够提升罪犯的认知水平和法治观念,使其从内心认同规则、敬畏法律,实现从被动服从到主动维护的转变,形成内在的安全屏障。
  2. 消解冲突,促进监狱和谐: 罪犯的犯罪根源往往与认知偏差、心理问题、生存技能缺失等密切相关,通过心理矫治、矛盾化解、人际关系指导等教育改造手段,可以有效疏导罪犯的负面情绪,化解狱内矛盾,减少违规违纪行为的发生,从根本上降低监管风险。
  3. 提升罪犯回归社会后的适应能力: 教育改造的最终目标是让罪犯顺利回归社会,成为守法公民,通过职业技能培训,罪犯能掌握一技之长,获得谋生能力;通过思想教育,其价值观得以重塑;通过社会适应性指导,其能更好地适应社会生活,这大大降低了罪犯刑满释放后因无法适应而重新犯罪的风险,从而实现了对社会的长远安全贡献。

当前实践中面临的挑战与困境

尽管理论上的关系清晰明了,但在实践中,教育改造与监管安全的协同发展仍面临诸多挑战。

  1. 理念层面的冲突与偏差: 部分监狱管理者仍存在“重监管、轻改造”的思维定式,将工作重心放在“不出事”上,对教育改造的投入和重视程度不足,这种“安全至上”的片面追求,容易导致管理方式简单粗暴,激化与罪犯的矛盾,反而埋下安全隐患。
  2. 资源投入与专业人才短缺: 教育改造是一项专业性极强的工作,需要心理学、社会学、教育学、法学等多领域人才,许多监狱面临专业师资力量不足、教育经费紧张、教学设施陈旧等问题,难以满足新时代罪犯多样化、个性化的改造需求。
  3. 评估体系与激励机制不完善: 监管安全的成效易于量化(如安全事故率),而教育改造的效果则具有长期性、隐性和复杂性,难以进行短期、精确的评估,这种评估体系的不对等,导致在绩效考核和资源分配上,监管安全往往占据优势,教育改造的积极性受到挫伤。
  4. 社会支持体系薄弱: 监狱是一个相对封闭的系统,罪犯的改造离不开社会的支持,社会帮教、社区矫正、就业安置等衔接机制尚不健全,导致“监狱内改造好,监狱外接不住”的现象时有发生,削弱了教育改造的最终效果,也增加了回归后的社会风险。

构建教育改造与监管安全良性互动的实践路径

为应对上述挑战,必须树立“以人为本、改造为先”的核心理念,推动二者深度融合、协同发展。

  1. 理念革新:树立“以改造促安全”的工作导向 必须从顶层设计上明确,教育改造是监狱工作的中心任务,监管安全是服务于这一任务的保障条件,应将工作重心从“守住底线”向“提升质量”转变,鼓励监狱探索以教育改造为主导的监管新模式,将改造效果作为衡量工作绩效的核心指标之一。

    教育改造如何筑牢监管安全防线?-图3
    (图片来源网络,侵删)
  2. 模式创新:构建“大安全、大改造”一体化格局

    • 管理融入改造: 在日常管理中,融入更多教育元素,在计分考核中,不仅考察行为规范,也纳入学习态度、改造表现等;在奖惩审批中,优先考虑在教育改造中表现突出的罪犯。
    • 改造融入管理: 将心理矫治、危机干预等手段融入监管全过程,建立罪犯心理动态监测预警系统,对有暴力倾向、心理问题的罪犯进行早期识别和干预,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。
    • 科技赋能: 运用大数据、人工智能等现代科技手段,对罪犯的行为模式、心理状态、学习进度进行精准画像,实现个性化、精细化的改造方案制定,同时提升监管的预见性和精准性。
  3. 资源整合:打造专业化、社会化的改造支持系统

    • 加强内部队伍建设: 加大对监狱人民警察的教育培训,使其不仅成为管理者,更要成为合格的“教育者”和“矫治师”,引进和培养一批心理咨询师、教师、医生等专业人才。
    • 深化社会协同: 积极与高校、科研院所、企业、社会组织建立合作关系,引入外部专业力量参与监狱教育改造,加强与司法行政部门、社区、企业的联动,建立健全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机制,打通“回归”最后一公里。
  4. 评估科学化:建立科学多元的综合评价体系 改革现有的考核评价机制,建立一套涵盖监管安全、教育质量、罪犯满意度、再犯罪率等多维度的综合评价体系,引入第三方评估机构,对教育改造效果进行客观、公正的评估,为工作改进提供科学依据,并以此为基础优化资源配置和激励机制。

教育改造与监管安全,如同鸟之双翼、车之两轮,缺一不可,在新时代背景下,监狱工作必须摒弃将二者对立的陈旧观念,深刻理解其辩证统一的内在逻辑,监管安全是教育改造的“压舱石”,为改造工作提供坚实保障;教育改造是监管安全的“定盘星”,是实现长治久安的根本出路,唯有通过理念革新、模式创新、资源整合和科学评估,构建二者良性互动、协同发展的新格局,才能真正提升监狱工作的现代化水平,将罪犯改造成为守法公民,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、法治中国作出应有的贡献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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